高水平开放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作者:王晓红(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科研信息部副部长)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将“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纳入未来一个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在此背景下,进一步认识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对做好经济工作的意义十分重要。
近年来,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纪疫情影响深远,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全球性问题加剧,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当前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外部环境动荡不安给我国经济带来的风险和影响增大。这些挑战都要求我们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这既是应对国际环境深刻复杂变化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提供制度供给。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促进深层次改革,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有助于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持续优化国内国际资源要素配置提供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能有效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有利于我们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高标准经贸协议,主动对照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
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稳定安全的供应链保障。我国经济已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都需要在开放的条件下推进。一方面,要充分依托国内大市场和产业链优势形成内循环为主的大国经济发展模式,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另一方面,要通过高水平对外开放形成畅通的外循环系统,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只有打通内外循环的堵点,才能畅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延伸全球产业链,稳定供应链,强化创新链,提升我国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分工水平。
14部门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谢希瑶)记者11日从商务部获悉,在地方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商务部等14部门研究确定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据了解,《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紧密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机制、提高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确定试点目标、试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计划单列市可结合实际,单独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实施。
通知提出,要突出目标导向,聚焦若干重点产业,力争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要突出问题导向,梳理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及时评估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区要积极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和模式,促进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